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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酝酿险企资本金新规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8日

  险企靠发次级债就能同时提高偿付能力和资本金两项指标的历史或将一去不返。记者昨日获悉,保监会正在完善资金运用监管指标体系,新体系的出台,将严格规定次级债融资仅能提高偿付能力,而险企补充资本金只能另寻出路进行注资,换句话说,未来资本金将成为约束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一项重要指标。

  目前对资本金的新要求正处于调研阶段。此前,由于保险业务快速发展,很多险企出现偿付能力频亮红灯,多数险企纷纷通过发次级债补充资本金,提高偿付能力。“但发行次级债并不能解决资本约束问题。”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

  另一分析人士指出,发债只能暂时解决偿付能力不足问题,却变相增加了公司的负债。“此前监管方面对次级债补充资本金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制,在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敞口不断加大的背景下,有必要订立新标准。”

  伴随着近期《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多个配套文件出台,进一步拓宽险资运用渠道,也对防范风险提出新的要求。“无担保债券、不动产、非上市股权等新的保险资产投资渠道都是风险相对较高的领域,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相对突出,并且具有一定的顺周期特性,对风险管理的要求很高。”吴定富指出,目前保监会在调研对保险公司资本金的新要求,比如对次级债提高偿付能力、补充资本金的比例做出要求。

  据悉,上半年保监会财务会计部研究起草了《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和约束机制》课题研究报告,正在研究未来一定时期内完善保险行业资本补充和约束机制的相关政策。同时,保监会还将修订《保险公司次级债管理办法》,并研究修订最低资本要求标准。一旦资本金新规出台,次级债发行将不再是险企扩大业务和投资渠道的“救命稻草”,除了以债提高偿付能力外,还需要股东拿出真金白银补充资本金。保险专家分析,未来行业发展对保险公司股东的资金实力提出更高要求。

  此外,针对不断加大的投资风险,吴定富表示,将引导保险机构加强投资能力建设项目,制定保险机构投资能力评估标准,对信用风险管理能力、股票和基础设施投资能力开展评估等,并指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必须守住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末,险资运用余额达到4.3万亿元,目前全行业不良资产比例低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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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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