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出台《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新疆保监局注重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同步跟进。
一是在贯彻落实《意见》方面,及时向业务处室、保险机构进行安排部署,转发相关文件,提出工作要求,确保案件责任追究工作按时起步。二是保监局和各公司确定工作负责人、工作部门及联络人,搭建案件责任追究工作网络平台,明确案件责任追究工作职责分工,制定责任追究工作报告办法等制度,确保工作机制运转畅通。三是转训《意见》培训班学习内容,传达会领导在培训班的讲话精神,认清当前保险案件治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案件问责制度对防范案件风险的重要作用,确保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保监会的要求上来,确保工作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