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金融监管 >> 正文内容

新疆保监局贯彻落实《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3日

  中国保监会出台《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新疆保监局注重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同步跟进。

  一是在贯彻落实《意见》方面,及时向业务处室、保险机构进行安排部署,转发相关文件,提出工作要求,确保案件责任追究工作按时起步。二是保监局和各公司确定工作负责人、工作部门及联络人,搭建案件责任追究工作网络平台,明确案件责任追究工作职责分工,制定责任追究工作报告办法等制度,确保工作机制运转畅通。三是转训《意见》培训班学习内容,传达会领导在培训班的讲话精神,认清当前保险案件治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案件问责制度对防范案件风险的重要作用,确保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保监会的要求上来,确保工作实施到位。

分享:

来源:中国保险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