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保险消息 2010年4月29日(周四)上午10时,保监会网站将邀请北京保监局丁小燕局长就“规范北京保险市场秩序 维护被保险人利益”主题进行访谈。访谈中丁小燕表示:近几年北京保险市场发展很快,同时兼业代理市场发展也很快,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兼业代理机构不规范,不守法的一些问题,监管部门非常重视加强对兼业代理机构的监管。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二是北京保监局也不断的加大对代理渠道的检查力度。三是加大处罚力度。
网友“迟来的春天”问,近几年北京保险兼业代理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兼业代理机构无固定的经营场所,内部管理混乱,虚开保险中介服务发票,兼业专做等,这些暴露出保险公司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管理十分薄弱,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请丁局长从保险监管的角度谈谈如何加强对北京兼业代理市场的整顿规范?
丁小燕 :非常感谢这位网友提出的问题。这位网友非常关心北京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因为你提出的这个问题确实也是我们监管部门非常重视的问题。这些年来,北京保险市场发展很快,同时兼业代理市场发展也很快,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兼业代理机构不规范,不守法的一些问题,监管部门非常重视加强对兼业代理机构的监管,从《保险法》的要求中间也可以体现出来。
丁小燕 :《保险法》要求,保险公司有对兼业代理加强管理的责任。作为监管部门来说,对兼业代理市场监管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北京保监局根据保监会《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试点办法》的要求,曾经于2007年3月制定了《北京地区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试点办法(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从机构的准入、代理关系的管理、经营规则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监管要求。
二是北京保监局也不断的加大对代理渠道的检查力度。我们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了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和兼业代理机构执法情况的检查力度。从去年开始,我们对保险公司的中间业务检查都延伸到对兼业代理机构的检查,我们采取同查同处的方式处理一些违规的兼业代理机构,这个同查同处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中间业务违规的,涉及到兼业代理机构违规的,对兼业代理机构也依法进行处罚。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刚才我也提到了同查同处的问题,对于发现兼业代理机构违法违规的问题,我们分别采取罚款、注销许可证等监管措施,有个别违规严重的机构,也把他们的违规行为和我们调查的情况,移交给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