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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险公司费用虚高 安徽保监局下“刀”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6日

  本报讯 针对当前产险公司费用成本数据不真实、通过费用科目套取资金违规支付不当利益等问题时有发生的现状,安徽保监局日前出台三项举措,从资金支付方式、范围、对象三个层面规范公司费用核算管理,努力增强公司的成本管控意识,解决行业经营成本虚高问题。

  一是全行业实施费用支付“零现金”制度。营业费用、间接理赔费用的报销事项, 均应通过转账(含网银)或邮政汇款等方式直接支付至报销人或相关服务提供单位。代理手续费、佣金、公估费等其他费用,必须根据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及“业务结算表”,通过转账(含网银)或邮政汇款等方式支付至中介机构银行账户;个人代理人的手续费或佣金的支付,必须根据建立的业务台账和“支付清单”,通过转账(含网银)或邮政汇款等方式支付至与公司签订代理合同、具备个人代理人资格证和展业证的个人代理人银行账户,并履行对个人税务代扣代缴义务。

  二是动态监测毛保费费用率水平。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公司费用核算管理的通知》,重申各科目费用列支的范围和标准,根据市场份额、开业时间等因素,将全省18家产险主体分为三类,实施费用率分类监管。统筹考量公司手续费及佣金、业务及管理费、理赔费用三项费用的总体水平,监测毛保费费用率是否出现异动。对费用率水平明显高于同类主体的公司,予以重点关注,开展调研、检查,必要时追究高管责任或实施从严掌握行政许可事项等监管政策。

  三是实施全险种手续费跟单管理。5月1日起,全险种的中介业务实现跟单管理,做到系统管控、充分对接、逐单记录、明细核算。保险公司业务系统根据逐单记录的手续费支付对象、渠道、比例等信息,经审核无误实时确认并自动产生唯一有效指令后,方可核保通过,并生成计提手续费信息;保费实收后,业务系统的收付费环节根据该信息逐单进行支付,财务系统逐单予以核算,实现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的无缝对接。通过跟单管理,确保手续费信息由事前设置的业务系统信息逐单确认,不得在财务系统人为确认手续费信息,手续费信息实现业务和财务数据的一致性和数据查询的明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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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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