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30日
中国保监会于近日发布了《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首次对保险集团进行了全面的制度规范。该《办法》的相关新规,对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 等三家保险集团的现有格局以及未来的发展,或将会产生各自不同的影响。
国寿:强化管控力、整体改制
在中国人寿 集团总裁杨超看来,强调核心主业和开展多元化两者并不矛盾,而是统筹兼顾的关系。在综合经营的战略定位上,中国人寿一向强调“主业特强、适度多元”。经过数年的发展,除了继续保持旗下股份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在各自领域的龙头地位外,国寿财险和国寿投控等子公司也成长颇快,成为子公司中的新亮点。
在确立了在主业领域的核心实力和龙头地位之后,中国人寿当前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实现“第三步”——适度多元。在去年的上半年经营形势分析会上,中国人寿首次提出 “全面提升综合经营管理能力”的目标,发出了向综合经营深入发展的信号。
综合经营管理能力一方面来自于中国人寿对旗下资源的整合能力。据了解,资源整合已被列为中国人寿的总体战略,并专门成立了资源整合委员会和资源整合部。去年以来,中国人寿着手对旗下子公司国寿投控以及保险职业学院的股权梳理和整合。此外,信息技术资源的整合和品牌价值的共享也是资源整合的重点。
而加强集团管控能力,也是当务之需。杨超曾在该公司2009年工作会议上曾坦承,虽然集团管控体系和公司治理结构已建立,但有效的集团管控和公司治理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系统执行力还很不够。
此前杨超曾对媒体表示,今年该集团将在深化内部改革上有所动作,该集团的体制机制将发生重大变化。截至去年底,中国人寿集团已连续四年盈利,为未来整体改制提供了必需的条件。
不过,中国人寿进行多元化经营也需面对新“门槛”:《办法》规定,除与保险业务相关的非金融类企业外,保险集团对其他非金融类企业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实收资本的25%,且不得参与该企业的经营。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非金融类企业的投资总额,则不得超过集团合并净资产的10%。
人保:梳理子公司股权
对于已确立整体上市目标的中国人保来说,为了满足《办法》的相关要求,需要解决的是尽快完成股权整合、组织架构的梳理。
《办法》规定,保险集团与子公司之间的股权控制层级原则上不得超过三级,成员公司之间原则上不得交叉持股,集团高管原则上最多只得兼任一家子公司高管,下属子公司的高管原则上不得相互兼任。该规定限制了保险集团公司无限制地扩张,间接控股多家企业的问题。
而成员公司之间相互交叉持股、相互兼任,正在保险集团们的“通病”,特别是人保集团,由于历史原因,旗下子公司相互交叉持股,子公司治理结构非常复杂。去年以来,为了实现集团整体价值最大化,中国人保通过一系列对子公司的股权和资产整合,提高了集团的持股比例。
对于中国人保来说,更大更棘手的难题则在于如何完成对投资板块的股权整合,特别是对枝蔓繁杂的“华闻系”的整合。“华闻系”旗下子公司之间的股权关系更复杂、层级更多、投资领域过于分散。一位人保相关人士曾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人保要对华闻旗下资产进行必要的整合,特别是与金融主业无关的资源进行清理。
也有一些业内人士对股权关系过于“华闻系”表示担忧,认为这对于人保来说其实是一个“烫手山芋”,整合不无难度。保监会相关人士也表示,要求保险集团梳理股权,需要在保证资产安全的前提下一步步来,也不能操之过急,以免积累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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