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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定富: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保险监管工作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5日

  1月22日,2010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保监会领导李克穆、魏迎宁、杨明生、周延礼、陈新权、袁力、陈文辉,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主席魏礼江出席会议。

  吴定富指出,保险监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着力推进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和有效监管,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维护市场安全稳定运行,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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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定富指出,2009年保险监管系统不断丰富和促进监管实践。一是认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面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关注风险的易发环节,突出风险防范的重点。以应对危机为契机,完善全面风险监管机制。经过全行业共同努力,不仅有效防范了各种新的风险,而且积极化解了历史遗留包袱,完善了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积累了驾驭复杂形势的宝贵经验。二是努力化危机为机遇,不断提高行业科学发展水平。通过监管促进结构调整,转变行业发展方式。通过监管促进内控制度建设,提升行业管理水平。通过监管促进改革,增强行业发展动力。通过监管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三是在新起点上奋发有为,不断增强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加强法制建设,推动依法监管。突出监管重点,加强对法人机构的监管。改进监管方法,全面推行分类监管。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强化监管执行,增强监管的约束力。

  吴定富指出,2009年,保险业务增长好于预期,保费首次突破1万亿元,在2008年基数较高、2009年外部环境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然实现了13.8%的增速,保险公司总资产突破4万亿元。经营效益大幅提升,保险公司利润总额达到530.6亿元,财产险公司总体扭亏为盈。全行业投资收益率6.41%,比2008年提高4.5个百分点。业务质量明显改善,产险公司综合成本率、应收保费率、寿险期交业务占新单业务的比例、退保率均为3年来的最好水平。

  吴定富指出,总结一年来的保险监管工作,主要有以下体会: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必须坚持防风险、促发展和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必须坚持制度、执行和问责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在实践中推进监管创新。

  吴定富强调,2010年是保险监管工作十分关键的一年。面对极其复杂的环境,保险监管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和困难,同时,在保险业发展的新起点新阶段,保险市场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保险监管需要不断完善,努力与之相适应。要深刻认识保险监管面临形势的复杂性,始终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今年外部经济金融形势极其复杂,防范保险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保险业发展粗放的问题比较突出,转变发展方式刻不容缓。国际金融保险监管深刻调整,为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体系提供了有益借鉴。要准确把握保险发展与监管的规律,牢固树立与行业发展同步的科学监管理念。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就是要强化监管,通过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发挥好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从而实现保险业的自主良性发展。保险监管主要精力要由市场建设向市场监管转变。要科学研判保险监管的阶段性特征,切实增强依法监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不断增强依法监管、依法行政的意识,坚持制度、执行与问责相配套,全力构建规范化的监管机制。要完善监管的各项制度,对监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环节,都要建立明确的、细化的、可操作的制度。要继续推进行政处罚查处分离机制,完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要严格按照保险法规制度办事,不折不扣地执行监管政策规定,维护监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强化对经营机构和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吴定富指出,2010年保险监管工作要突出以下几个重点:

  ——不断完善偿付能力监管。要以完善制度、理顺机制、强化约束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偿付能力监管。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理顺偿付能力监管机制,提高偿付能力监管约束力,改善偿付能力监管手段。

  ——继续强化市场行为监管。财产险监管方面,进一步抓好7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集中力量治理数据不真实问题,重点检查保费收入、赔案赔款、经营成本费用、准备金计提四个方面的情况。人身险监管方面,加强对公司内控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误导,继续开展银保市场专项检查,规范意外险市场秩序,开展精算专项检查,推进保险业贯彻落实《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有关工作。中介监管方面,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专项检查,继续稳步推进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分步理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监管体制机制。资金运用监管方面,加强制度建设,调整投资政策,健全风控机制,改进监管效能,加快开发资产监管信息系统,实行资产动态风险监管。综合性检查和案件查处方面,拟定相关制度,提高保险稽查和案件处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大综合性检查力度,重点做好案件调查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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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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