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金融监管 >> 正文内容

金融力挺调结构 银证保联手抑制产能过剩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4日

  资本市场将严格融资审核程序;进一步完善新股发行体制,为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企业上市融资创造条件

  ⊙记者 但有为 苗燕

  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企稳回升和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金融业要继续贯彻实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保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合理的资金需求,着力扩大内需、优化信贷结构,淘汰落后产能,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可持续发展。

  根据《意见》要求,央行各分支机构要积极加强信贷政策宏观指导,更多运用市场化手段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不断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把握好信贷投放的方向、力度和节奏。同时,对已经出台的信贷政策要加强导向效果评估,有效疏通政策传导渠道,提高政策导向效果。

  同时,银监会各派出机构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加强监管引导和风险提示,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加强信贷风险和投向管理。

  在资本市场方面,《意见》提出,要创新适合重点产业企业发展需要的债券产品,同时严格发债、资本市场融资审核程序。进一步完善新股发行体制,为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企业上市融资创造条件。进一步发挥并购重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基础作用。

  保险方面,要充分发挥保险对重点产业调整振兴的风险保障作用。稳步发展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保险,加强保险企业与银行的合作,促进消费增长。

  分析人士认为,《意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特征明显,其下发将使经济结构的调整得到有力的金融支持。

  有专家认为,金融服务如果跟不上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需求,会使得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得不到金融支持,从而制约经济结构调整。

分享: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