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中国保监会召开保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中国保监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新权同志在出席会议时强调,要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保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陈新权指出,要充分认识保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在保险监管工作中体现和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保险监管机构的职责权限、重要决策、办事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让人民群众广泛知晓,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对保险监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在保险监管中贯彻依法行政原则、提高依法监管水平。《中国保监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明确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程序和方式。落实好《办法》,有利于监管机构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并在重大监管政策上主动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从而使政策制定更加符合公众利益和市场实际。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通过公开保险政府信息,投保人可以了解保险监管的政策规定、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保险产品的条款费率等,使他们能够更加充分地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和产品,还可以帮助他们了解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推进保险监管机构的反腐倡廉建设。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监管机构的工作、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从源头上拓展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消除腐败赖以生存的环境。
陈新权提出了进一步做好保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五项要求。一要自觉增强依法工作、依法公开的意识。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监管机构要自觉增强依法工作和依法公开的意识,各项工作必须周密论证、精心部署、稳步实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开。二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和机制。要及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要特别注意研究信息澄清制度,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三要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接受群众监督。四要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技术技能培训,使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既深入理解准确把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又熟练掌握信息的操作维护技能。五要形成保险政府信息公开与保险监管相互促进的局面。信息公开工作中了解到的各方面对于保险业的意见、对保险监管工作的建议,要及时反馈到业务部门去研究处理。监管业务中好的做法,也要通过信息公开的渠道,及时进行公开和宣传。
陈新权强调,要充分发挥保险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效应。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理顺监管职责结合起来,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各项监管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电子政务建设结合起来,与树立保险业良好形象结合起来,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要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公共服务的改进,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推动保险监管机构和干部改进监管方式和监管方法,改进机关作风。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保险监管工作公开透明,有效规范权力行使,加强保险监管机构的廉政建设。
在工作会上,保监会办公厅总结了近年来保险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有关保监局交流了派出机构保险政府信息公开的做法。
目前,中国保监会已建成包括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新闻发布会、公报、年报等在内的各类信息公开载体,初步形成了保险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2008年,中国保监会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000多条,各保监局主动公开信息2万余条,召开了多次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气会,回复主席信箱来信1058条,编印了《中国保险市场年报》和《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报告》。2009年,发布信息的数量进一步上升,目前已达到4000多条,主席信箱回复量达到1132条,并首次编制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