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刚出生不到一个月,已经来了三拨推销保险的了,而且都是熟人。 ”在沈阳市皇姑区政府工作的王先生最近比较烦。
8月底,王先生的妻子刚生完女儿还在医院时,一个做保险业务的同学就给他打电话说要过去看看。一落座,同学就从包里拿出几份保险宣传单给他们看。王先生和妻子委婉地说商量商量后再作决定,没想到该同学多次打电话询问什么时候入保险。此后,王先生同事的姐姐和王先生母亲的老街坊又先后来看孩子,热情地推销保险。
不厌其烦地宣传,穷追不舍的电话,这样的遭遇,我们可能都不陌生。闹心烦人,却又无可奈何。现在,或许你多了个对付的办法:投诉。
10月1日,中国保监会下发的《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工作要求》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在客户明确拒绝投保的情况下,销售人员不得继续向客户推销,干扰客户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记者特别注意到,文件中有这样一个说法:如果客户发现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销售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可以直接向当地保监局和保险公司进行举报投诉。
截至2008年底,我国共有保险营销员200余万人。这样一支庞大的队伍,营销方式基本是“上门推销”。业务员蔡大姐对即将实施的新规有点犯愁,她对记者说,“现在干啥都难啊,做保险尤其难,因为不理解的人太多了,我们只能是不厌其烦地一而再再而三了。其实,我们也不喜欢热脸贴在冷屁股上,没办法啊!多理解吧! ”
一部新规能治得了 “顽症”吗?“难。 ”一位在保险业打拼了20多年的某保险公司副总说,“保险不是卖出去的,而是推销出去的。我也这样告诉我们公司的新员工。怎么推销呢?就是上门服务,说一次两次不管用,就得多说啊!现在看来,需要改变工作方法了。 ”
记者昨日致电多家保险公司,均表示已收到保监会的通知,他们会坚决执行,接到投诉一定会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