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在河南洛阳召开的“保险业贯彻医改意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研讨会”上,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表示,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业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勇担责任的意识,积极参与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同时,应当结合外部环境和自身能力,坚持稳妥推进的原则,力争把各类医疗保障的经办管理业务做成政府放心、老百姓满意的精品工程。
据了解,2008年,保险业在全国142个市县开展了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业务,服务人群达到3400.3万人,管理资金26.2亿元。目前,保险业开始在洛阳等地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试点。同时,去年保险业共为1.2亿人次提供社保补充医疗保障,在全国73个县(市、区)为115.3万人提供医疗救助保障,并为约3万家医疗机构提供超过140亿元的医疗责任保险保障。
陈文辉强调,贯彻落实新医改意见,可以充分发挥保险业的机制、技术、服务和成本效率优势,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促进管办分开,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运行效率。同时,可以深化医保合作,进一步改善商业健康保险的外部发展环境,降低健康保险的经营风险,提升经营效益,并发挥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制约作用,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现象。此外,还有利于商业健康保险探索全面提供健康管理、健康维护、医疗服务等新的业务模式和领域,打造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在内的健康险产业链,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
据介绍,2007年,我国个人医疗支出在卫生总费用中占比高达45.2%,但同期我国健康险保费支付的医疗费用占医疗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不足1%,与美国的37%、英国的11.9%和德国的9%相比,都有巨大差距。同时,与国内产、寿险的发展相比,健康险发展也较为滞后。2008年,我国健康险保费收入占行业总保费的5.98%,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7.85%,远低于成熟市场30%的比例。
陈文辉强调,商业健康保险集中体现了产业特点和专业优势,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保障需求的充分释放,健康险市场必将成为保险业的重要领域。因此,各家保险公司应当将健康保险作为未来的发展重点之一,加强战略研究和规划,创新经营管理,加大机制和体制改革,为推动健康保险的大发展积极创造条件。
同时,商业健康保险服务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关键,就是要努力提升专业能力。各家保险公司应当加大资源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定价能力,进一步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加大产品开发力度,积极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健康保障选择。此外,还应当汇聚行业力量,进一步深入研究健康保险经营规律、盈利模式和风险管控机制,逐步搭建行业数据共享平台,建立健康险疾病发生率等基础数据库。
他表示,保监会鼓励各家保险公司大胆创新,探索与医院机构的谈判机制和多种有效的付费方式,以及通过投资设立、兼并收购、战略合作等多种方式涉足健康产业的各个相关领域,推进健康保险、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相结合的健康保障服务模式。据透露,目前已经有保险公司在投资医疗机构方面进行了尝试,通过控股连锁门诊服务机构、参股体检机构,并在医院内部设立VIP病房等方式,延伸了保险业的服务领域和范围。
他还表示,监管部门鼓励竞争,逐步实现经办费用市场化形成机制,但一定要加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防范经营中不计成本和后果的价格竞争行为,保证各类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业务的可持续性,从而树立和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
在此次研讨会上,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连维良表示,即使是政府主导的社保制度建设,商业保险也完全有条件与之进行有机的结合。在国家新的医药卫生体制初创时期,正是保险业进入的最佳时机。如果错过了这个时机,等新的体制建立以后再进入,难度就会很大。
连维良建议,保险业参与新医改,应当在发挥行业优势的同时注重低成本进入。如果政府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的服务比自办的成本还要高,那就会影响到地方政府的政策考虑。虽然低成本进入短期内会导致商业保险机构亏损或微利,但随着承保规模的扩大和缴费基数的提高,保险业将会有更大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