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才招聘>> 赣州市行政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正文内容

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2011年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1日

    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正县级)是江西省赣州市政府综合管理指导全市城乡规划建设事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组织实施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建设职能部门,辖建筑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研究院等17个科级事业单位。

    为加强赣州市规划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推进城市建设,经赣州市有关部门批准同意,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国内名牌大学城市规划、建筑学、景观建筑(环境艺术)、交通工程、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等本科专业成绩优良的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者;或上述学校本科专业毕业获得相应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各专业2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引进方法及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引进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在职人员将填写完整的《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扫描件(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电子版,发至gzghjsj@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引进人才应聘”。

    应聘者必须真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格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由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引进人才工作组”根据应聘者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并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2、组织面试。拟定于2011年1月,根据面试人员的地域分布,选择相对集中的城市或高校作为面试地点。面试人员也可根据个人情况单独预约,直接到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进行面试。

    面试人员在面试现场填写有关表格,提交个人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本科及研究生学业成绩单、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 2011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提供就业推荐表等学历证明;符合学校及专业条件的往届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并提交工作业绩(成果)等材料。

    由招聘考察组现场与应聘者面谈考察(或测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考察组成员集体研究评价(或打分),形成考察意见(或考察分数)。

    3、政审。查看应聘者的个人档案等,学校或单位出具政审材料等;在职人员重点考察工作业绩。

    4、考察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聘用审核意见。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引进人数比例在1:1(含)以内的,除现场专业考察(或测试)及政审合格外,要求主修学科(含本科及研究生学习阶段)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引进人数比例超过1:1的,根据主修学科成绩及现场考察(或测试)结果,择优聘用。

    5、符合条件的,填写《赣州市引进高层次规划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审批表》,属应届毕业生的,同时签订《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待通知体检。

    四、聘用及聘后管理

    符合聘用条件者,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有关待遇及优惠政策:

    引进人才符合《赣州市加快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条件的,其待遇按《规定》执行。

    1、签订聘用合同(5年)的,硕士给予副高工工资福利待遇,博士给予教授级高工工资福利待遇,另每月发给津补贴2000元(社保、医保等另按规定办理)。

     2、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经市编委办核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建设局组织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审批、上编手续,并根据个人能力、表现及岗位需求,安排适当的科级职务待遇(硕士给予副科职务、博士给予正科职务)。

    3、属外地户口的(或本地户口无房者),提供住宿;工作满5年后愿继续在我市工作服务的,市政府给予8万元的购房补贴。

    4、配偶为有工作单位的,根据其原工作单位性质和本人身份及专业等,对口安置到相关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在本系统内消化解决。

    5、其他在入户、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待遇参照《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电话:0797-8244653 传真:0797-8244648

      邮箱:gzghjsj@126.com

 

    附: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2011年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分享: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