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6日
赣州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为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所属的全额拨款性质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指导、考核、监督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分配等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报经市编办核编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1、文秘1名: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功底好,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城市建设管理相关文章或报道,有2年以上房地产管理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规划设计1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学、城市规划或工民建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
3、工程造价1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工民建专业;取得工程造价上岗资格证书,熟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
4、房屋管理1名: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房地产管理工作经历,正在从事房屋统计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招聘原则、方法及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选用。招考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各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20:40:40。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0年12月16日在赣州市政府网、赣州人才热线网和本局网站上发布招考信息(网上连续刊登1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0日—2011年1月8日
2、报名地点:市房地产管理局二楼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办公室(市文清路37号)。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符合以上招考条件并有意者,请自带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以及相关工作岗位、工作年限的证明,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并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接受招考单位和主管局资格初审,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存。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考人数不足3:1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考资格。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信函和网上报名。
(三)笔试和评卷
1、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元月16日,上午进行公共科目笔试(9:00-11:00),下午进行专业科目笔试(14:30-16:30)。2011年元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到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二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地址:市文清路37号)。考生可登录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笔试地点:市房地产管理局四楼会议室
3、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请有关专家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封闭命题,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时事等综合知识;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考生所报考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相关政策法规等。笔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集中封闭评卷。评卷结束后,将公共及专业科目考试分数按占总成绩的比重计算出笔试成绩,根据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市房地产管理局四楼会议室。
3、面试题目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邀请有关人员进行封闭命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和测试应考者的综合分析、适应能力、应变能力、主动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面试由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实施,并聘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担任考官,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监督。面试实行当场评分、亮分,当场向考生公布得分。按所占总分比重计算出面试成绩。并与其笔试成绩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五)考核、体检
1、考核。考核工作由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实施,负责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考生若有违法违纪或工作学习期间单位、学校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2、体检。根据招考计划数,按入闱考生招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与体检医院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六)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计划数,在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入闱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误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聘用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为一年)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新进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七)、咨询电话:0797—8236398
联系人:黄李艳 13767782706
冷 巧 13970796400
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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