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深度视野 >> 正文内容

开创中国特色资本市场开放道路 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来源:金融时报 张沛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5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结合国内外实际情况,先后推出多项创新性制度安排,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不断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外汇管理领域改革开放取得显著成果。

  国泰君安证券固定收益证券部董事、总经理张一凡告诉《金融时报》记者,外汇局近年来围绕投融资便利化实施的一系列改革措施非常重要,既做到了持续推进开放,有效增强信心,又把握住适度政策节奏,有效控制风险。

  推动构建内地与香港投融资互联互通机制

  长期以来,香港独具特色的市场和资源吸引境内企业赴港上市融资。过去主要是内地企业到香港资本市场寻找机遇,如今内地和香港两地跨境证券投资已进入互联互通时代。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末,共有1105家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含H股和大、小红筹),总市值占香港市场的66.6%。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提出,建立上海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促进中国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和健康发展。同年11月17日,沪港通正式启动。2016年12月5日,我国又正式启动深港通。

  作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沪港通和深港通均采用人民币交收和结算,对单家机构没有额度限制。通过特定的技术和跨境结算安排,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直接买卖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0月末,沪港通项下“沪股通”累计净买入3306.35亿元人民币,“港股通”累计净买入6232.26亿港币;深港通项下“深股通”累计净买入2480.57亿元人民币,“港股通”累计净买入1878.40亿港币。

  两地资本市场开放不止于此。在2017年7月香港回归20周年之际,实现内地和香港债市互联互通的债券通问世。值得注意的是,外汇局对债券通未设行政许可,也不要求办理外汇登记,投资没有额度限制,债券通相关投资资金可以自由汇出入。截至今年10月末,债券通累计净买入成交超过3100亿元人民币。

  实现资本市场“引进来”和“走出去”

  2002年,外汇局会同证监会等部门推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在核定投资额度内,进入我国资本市场进行证券投资。2006年,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实施,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在一定额度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2011年推出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使用跨境人民币在境内证券投资。可以说,RQFII在投资总额和试点地区双向扩容,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选择。

  发展至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制度已成为我国证券投资开放最重要、也是最成熟的渠道之一。而为进一步吸引长期资本进入中国境内资本市场,2018年6月,外汇局对QFII/RQFII进行了以便利汇兑为核心的新一轮改革,取消QFII资金汇出比例限制和QFII/RQFII本金锁定期要求,允许QFII/RQFII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目前,QFII总额度已提高至1500亿美元,RQFII总额度已提高至19400亿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10月末,共有286家QFII机构获批1002.56亿美元额度,203家RQFII机构获批6426.72亿元人民币额度。

  2018年4月新一轮改革后,QDII额度审批也更加公开透明。截至今年10月末,共有152家机构获批额度,累计批准额度1032.33亿美元。

  张一凡表示,促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改革措施给国内无论是证券市场还是债券市场,都带来更多利好,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

  拓展资本市场开放领域和程度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要求,外汇局对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不设行政许可和单家机构限额或总限额。新的开放措施使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汇出入无需核准,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不设锁定期、汇出比例和额度限制,从而大大便利了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数据,截至2018年10月末,境外机构投资境内银行间市场债券托管余额1.76万亿元人民币。

  为积极支持有能力的境内机构开展多种类型的对外投资,外汇局自2013年起分别在上海、深圳两地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和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机构经批准,面向境内投资者募集资金,对中国境外的投资标的进行投资。境内投资者可通过QDLP/QDIE渠道,配置境外证券类及股权类资产。

  2017年底起,上海、深圳启动了新一轮QDLP/QDIE相关工作,市场反映积极。为落实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提出的扩大开放要求,沪深两地试点额度现均已增加至50亿美元。

  2015年,外汇局配合境内特定品种期货对外开放总体部署,对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不设投资额度限制,使资金汇出入自由便利,境外投资者可以汇入人民币或外币资金作为保证金进行投资。据悉,2018年原油及铁矿石期货引入境外投资者以来,我国商品期货市场的国际化程度显著提升,期货价格的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相关产业明显受益。

  对于未来如何进一步便利跨境投融资,张一凡建议,应进一步丰富外汇市场主体,提高投融资对外开放的质量、效率和竞争力,渐进式地推出更多开放措施。

  “过去40年中国经济发展是在开放条件下取得的,未来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也必须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进行。”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指出。

分享:

来源:金融时报 张沛

责任编辑:郭豫亮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