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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2010年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寻乌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关于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赣组字〔2010〕76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竞争性选拔16名科级领导干部。为做好此次选拔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为依据,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竞争性选拔,创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年轻领导干部,为寻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选拔方式

    此次竞争性选拔采取公开选拔、公推比选、竞争上岗三种方式进行。

    三、选拔职位及人数

    (一)公开选拔职位(5名)

    1、县体育局局长(正科级)1名。

    2、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3、县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副科级)1名。

    4、县教育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5、县卫生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二)公推比选职位(10名)

    1、县委党史工作办公室主任(正科级)1名。

    2、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副科级)1名。

    3、县监察局第二分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4、县监察局第三分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5、共青团寻乌县委副书记(副科级)1名。

    6、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1名。

    7、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8、县工业园区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1名。

    9、县科学技术局局长(副科级)1名。

    10、县旅游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三)竞争上岗职位(1名)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副科级)1名。

    四、选拔条件和资格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竞争性选拔职位的具体要求。

    2、报考正科级职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副科级职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正科级职位必须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报考副科级职位的必须具有3年以上(含,下同)工作经历,必须是已转正定级的行政、事业单位国家干部。

    4、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含,下同)学历。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

    6、对任职资格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该职位具体要求为准(具体要求详见具体职位补充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五、选拔范围、时间安排和方法程序

    (一)公开选拔

    公开选拔工作面向全省范围内开展(省外符合条件的干部也可以报名参加),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公开推荐、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

    1、宣传发动

    在江西日报、赣南日报、寻乌县人民政府网、寻乌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开选拔公告。广泛宣传公开选拔的目的意义,动员全省范围内广大干部积极参与本次公开选拔活动。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2010年11月20日,报名地点为中共寻乌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县外报名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副科级以上干部还需提供任职文件或证明。

    经资格审查,认定为合格的将通知单位及本人,并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

    每个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该职位选拔人数之比不低于6:1,低于该比例的,该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截止报名之日后的两天内改报其它职位,延期不改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3、笔试

    笔试定于2010年11月下旬在寻乌县城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要求,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行政管理学与领导科学、党史党建、党纪政纪、法律知识、现代科学技术基础知识等,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选拔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卷面分各为100分。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各按50%折算后相加产生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笔试评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每个职位选拔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答辩人员名单(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对外公布。

    4、面试、体检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聘请经验较丰富的领导干部和专家担任评委,实行当场评分、亮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确定。

    面试结束后,将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以5:5比例权重合成,形成考试综合成绩,按每个职位选拔人数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向社会公布。

    5、组织考察(2010年12月上旬完成)

    县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掌握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注重考察政治业务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考察成绩得分总分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成绩按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形成综合总分。综合总分须达到60分,否则取消该对象的考察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并进行公布。

    考察对象需按规定填报《党政领导干部考察人选个人有关情况报告书》。

    6、研究决定(2010年12月中旬完成)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县竞选办按1:2的比例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任用。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召开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进行差额票决。如某职位的2名考察对象均不适合职位要求,该职位可以空缺。

    7、任前公示(2010年12月下旬完成)

    对县委确定的拟任人选,在拟任人选所在单位和寻乌县人民政府网、寻乌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同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影响其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所空缺名额从同一职位的其他考察对象中确定。公示时间7天。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8、办理任职(2010年12月下旬完成)

    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属于提拔任用的,进行廉政知识考试。对公选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领导干部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称职(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称职(合格)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二)公推比选

    公推比选面向全县范围内开展,采取公开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确定竞职比选人选、竞职答辩、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和任职的程序进行。

    1、公布职位

    通过寻乌电视台、寻乌政务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开选拔公告。公布公推比选的具体职位、任职条件、工作步骤等事项。

    2、公开推荐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个人报名等方式,进行公开推荐报名。每个报名人员只能参加一个比选职位的竞职。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2010年11月15日,报名地点为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3、资格审查

    按照任职条件资格,由县竞选办负责对各职位推荐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人选不足3人的职位,取消比选。

    4、确定竞职比选人选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区分比选职位,县竞选办依据报名人员的履历评价、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素质测试等情况,按一定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各比选职位,按得分高低,择优确定3至5名人选进入竞职答辩环节。

    5、竞职答辩

    县竞选办组织比选人员进行竞职答辩。①竞职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演讲内容包括对比选职位的认识、任职后工作设想及具体措施等。②选题答辩。现场抽取3道答辩题作答,思考和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③现场提问。选题答辩后,比选人员要回答评委现场提出的问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竞职答辩结束后,当场公布本职位比选人员得分。竞职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组织考察(2010年12月上旬完成)

    根据比选人员得分排序,每个职位确定前3名为差额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综合竞职答辩得分、组织考察结果、征求各方面意见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排序,每个比选职位择优确定2名差额拟任人选。

    7、研究决定(2010年12月中旬完成)

    召开县委常委会,对差额拟任人选进行充分酝酿讨论,进行差额票决。如某职位的2名差额拟任人选均不适合职位要求,该职位可以空缺。

    8、公示任职(2010年12月下旬完成)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无影响任职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公推比选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领导干部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称职(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称职(合格)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对进入考察环节未被任用的人选,不是后备干部的列为相应层次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和管理;对较优秀的人选,纳入组织视野。

    (三)竞争上岗

    竞争上岗面向竞争职位所在单位或系统内(本方案的所在单位或系统是指卫生系统)开展,按照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

    1、公布职位

    通过县电视台、寻乌政务网站和在单位(系统)机关张贴公告等形式向单位干部、群众公布竞争的具体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工作步骤等事项。

    2、公开报名

    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2010年11月15日,报名地点为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3、资格审查

    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由县竞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少于3人,该职位予以取消。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4、笔试

县竞选办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统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主要是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组织人员进行封闭式评卷,笔试成绩向竞争人员公布。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演讲答辩

    组织笔试成绩前3名竞争人员进行演讲答辩。演讲答辩会由单位(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演讲答辩设评委5至7人,指定主任评委一名、副主任评委一名。竞争者先演讲后答辩,演讲主要内容包括竞争人员对竞争职位的认识、本人竞争职位的有利条件和不足之处以及上岗后做好竞争职位工作设想等。答辩主要测试竞争人员的业务知识和能力素质等个性特征。评分采取现场打分排序,评分不当场亮分。会后适时向竞争人员公布演讲答辩成绩。演讲答辩试题包括预制题和临场提问,临场提问由主任和副主任评委负责,提问范围涉及与竞争人员所竞争职位相关问题。演讲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民主测评

    在全单位(系统)范围内对竞争人员进行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填表投票的方式进行,充分掌握群众对竞争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能否胜任竞争职位的民意。测评结果实行量化计分,成绩向竞争人员公布。

    7、组织考察(2010年12月上旬完成)

    依据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的综合成绩,确定前2名为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8、研究决定(2010年12月中旬完成)

    根据竞争者的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召开县委常委会进行差额票决,决定拟任人选。

    9、公示任职(2010年12月下旬完成)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无影响任职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竞争上岗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领导干部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称职(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称职(合格)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六、竞争性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

    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成立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竞选办),负责竞争性选拔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涉及竞争性选拔职位的相关部门要配合做好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实施方案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0年10月27日
 

    附: 

    具体职位补充条件 

    各竞争性选拔职位除应具备选拔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外,还应具备该职位的补充条件,具体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

    (一)县体育局局长

    具有全日制教育体育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1、具有公务员身份,或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登记的一般干部,或具有在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职务1年以上经历的干部。

    2、具有全日制教育城乡规划、建设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具有城乡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县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1、具有全日制教育土木工程及其相关专业(园林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土木工程及其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有业绩(曾作为工程设计技术主要负责人,承担过3千万元以上项目设计)。

    (四)县教育局副局长

    1、具有公务员身份,或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登记的一般干部,或具有在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职务1年以上经历的干部。

    2、具有全日制教育师范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教师工作经历。

    (五)县卫生局副局长

    1、具有公务员身份,或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登记的一般干部,或具有在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职务1年以上经历的干部。

    2、具有全日制教育医学类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公推比选职位

    (一)县委党史工作办公室主任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全日制教育专科以上学历;

    (二)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1、中共正式党员,党龄3年以上。

    2、具有公务员身份,或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登记的一般干部,或具有在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职务1年以上经历的干部。

    (三)县监察局分局副局长

    1、具有公务员身份,或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登记的一般干部,或具有在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职务1年以上经历的干部。

    2、具有全日制教育财会专业或法律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共青团寻乌县委副书记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公务员身份,或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登记的一般干部,或具有在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职务1年以上经历的干部。

    3、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具有2个单位以上工作经历。

    (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具有公务员身份,或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登记的一般干部,或具有在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职务1年以上经历的干部。

    (七)县工业园区办公室副主任

    具有全日制教育工民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竞争上岗职位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取得预防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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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寻乌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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