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会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08日
为建立健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会编字〔2010〕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方案,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
采取公开招考的形式,面向社会招考15名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考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村镇规划建设事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应试:
(1)户籍在会昌,城乡规划、建筑类相关专业大专(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历届毕业生,年龄要求28周岁以内(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2)户籍在会昌,有意从事村镇规划建设工作且取得规划、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须经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可),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
(3)在会昌县城乡规划系统连续供职2周年以上,城乡规划、建筑类相关专业大专(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内的聘用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①申请人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或书面证明)、职称证书(有职称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②城乡规划系统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提供)。
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14日至15日下午6:00止。报名地点:县人保局人事业务股(县政府一楼)。
(2)资格审查。县招录工作领导小组于10月18日进行资格审查。由县人保局牵头,会同监察局、城建局、编委办做好初审,后报县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3)笔试。考试内容为城乡规划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0年10月23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面试由县招考工作组组织,面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面试时间:2010年10月24日。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5)体检。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不符合健康标准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和推荐聘用。体检结束后,由公开招考工作组按照规定程序报县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的,由县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名单,报县人民政府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县编委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出现不良反映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新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工龄自下达聘用通知之日起计算。
会昌县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面向社会
公招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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