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8日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考选分三类:A类:文秘及管理人员2名;B类:财务人员2名;C类:房产基建人员1名。共考选5名,男女不限。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报考对象:必须为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的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登记的工作人员。
2、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品德好,为人公道正派,社会关系清楚。
(2)工作表现:工作表现好,2007-2009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3)学历、工龄及年龄条件: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大学专科),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满三周年(2007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如是市选拔生,必须基层工作满两周年。
(4)专业及能力要求:
报考A类人员要求有一定写作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
报考B类人员要求具有财务管理或相关专业学历,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两年以上工作实践经验;
报考C类人员要求具有工民建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且有工作实践经验。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考选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选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试用、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考选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设100分)占总成绩的比重分别为40﹪、60﹪。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9月25日至30日
报名地点: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市政中心大楼一楼1109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秘书科)。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4、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两寸彩照8张。
二、资格审查
每类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该职位考选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调减或取消考选计划数。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选资格。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0年10月14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组织笔试
时间地点:2010年10月16日上午8:30—11:30,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形式:闭卷。
考试内容:政治、法律、管理等内容,重点测试专业知识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评卷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选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专业技能实际操作等。
面试时间为2010年10月24日,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依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得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考选计划数,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五、考察、体检、审批、公示、试用、调动
1.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意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并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2.对考察合格的考生,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时,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3.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局党组会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4.审批通过的拟录用人员,由局考选办在考生工作单位、有关媒体公示7天。
5.公示结束后,如无不良反映,则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只转党组织关系。
6.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则按干部管理权限为录用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四、咨询电话:0797-8391001
赣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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