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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国际经贸新兴规则 构建世界一流营商环境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1日

    蒋余浩(华南理工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研究员、国家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营商环境优化,在多个场所多次做出“要加快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建设”、“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等重要指示。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发表的主旨演讲中,习近平主席承诺中国将完善公开透明的涉外法律体系、对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企业实施平等对待、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从中央到各地的各级政府也相继推出了制度创新的举措,力图以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手段,推动开放型经济体制的建设,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营商环境指的是影响企业运行全过程的所有制度条件的总和。世界银行关于营商环境的报告设计了营商环境便利度、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登记产权、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等11个指标集,指出营商环境是衡量国内中小企业发展前景和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参照。

  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是法治化

  公平竞争的市场必须以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基础,国际比较经验已经表明,一国的法治化水平是影响投资的重要因素之一。优化营商环境,其主旨是消除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不必要的繁琐细节,促进中小企业在理性的营商环境中充分利用繁荣和获益的机会。相应地,法律制度也应当具备公开透明、稳定预期、规则有效且易于遵循、不溯及既往等“法律的内在道德”。不过,如何在我国推进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依然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的难题。我国政府采取了顶层设计与地方实验相结合的探索方式。

  在顶层设计方面,近年推行的“放管服”改革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放管服改革以简政放权为基本要义,实施了行政审批改革、行政流程再造、清除不合理的操作规则等具体措施,倡导审验后置、服务前移,把该放的权力下放到基层,该管的事项通过规范化方式管好,更多精力放到服务企业和群众上来。并且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下,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这类改革举措加大了对企业运作和创新的支持,对于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产生了重要影响。

  在地方实验方面,近年设置的多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重要亮点之一。中国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根本目标是通过在局部地区率先试验,为全国范围内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行压力测试,积累既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又有效防控风险的经验。因此,全国人大财经委的相关报告指出:今后自贸试验区的建设方向在于建立逐步放开的、与世界接轨的经济体制管理模式,探索管理规则,并将成功经验向全国推广,倒逼国内贸易和投资体制及相关的制度与国际接轨,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为中国与有关国家双边贸易和投资协定谈判、区域自贸协定和投资谈判提供实践依据,为中国参与全球经济体系建设、推动经济全球化提供支撑。就此而言,自贸区的设立并不是为了在局部区域实施某种特殊的政策,相反,自贸区承担的根本任务,是为今后的政策创新及制度创新探索方向。

  各个自贸区以及其他实验田目前均将营造一个与国际接轨的公平、公正、诚信、便利的贸易投资环境作为工作重点,也已经形成了一系列有关涉及海关、税收、汇率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对于推动全国范围内的营商环境优化,产生重要启示作用。

  国际经贸发展新形势提出了新要求

  当前,信息与通讯技术的高速发展带来了全球商业模式的剧烈变化,“贸易-服务-投资”一体化发展激发对于新的国际经贸规则的急迫需求。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球贸易深度发展,服务超越商品成为更主要的贸易部分,数字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议题越来越受重视,加上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因素,以WTO为代表的传统国际经贸规则已表现出无法反映新形势下多方利益诉求的弊端。从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以来,区域性多边贸易谈判受到越来越多国际的支持和关注,TTIP、EPA、RCEP、TPP等已经形成不可忽视的新兴国际经贸规则的示范,对于新型全球化的塑造势必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

  以这些区域性多边贸易谈判协议为代表的新兴国际经贸规则,有相当多的规则在非传统议题领域具有开创性的探索意义。

  中国在当前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传统发展模式不可持续,迫切需要探索有利于人的充分全面发展、社会全面发展的新型发展模式。新兴国际经贸规则在服务贸易、投资、关税、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劳工、环境保护、中小企业发展、争端解决机制等多个领域的自由化水平上都有显著的提升,以此为借鉴,可以为中国提供一个有机的参照性制度框架,以此为借鉴实施制度创新,能够推动生产资料、资本、人力资源、金融资源、高端服务等生产要素的高水平结合,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需要指出的是,新兴国际经贸规则经常被认为代表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贸易保护主义、投资保护主义等逆全球化浪潮的抬头。但是,当前世界虽然是以民族国家为主体,保护主义政策虽然在许多经济强国成为主流,然而在日益增多的人类社会共同治理难题面前,仍需要更多地推动在平等、公正、有效的国际法治框架下各国的协同努力。新兴国际经贸规则中虽然有相当一部分代表了经济发达国家的利益,但是,只要克服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歧视,这些规则依然可以成为各国共同应对新的经贸难题的规则体系。正是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可以提出充分吸收先进的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经验,推动我国制度创新的意见,以此作为促进我国营商环境优化的制度基础,并且进一步,推动中国企业以更强的竞争力参与新型全球化过程,为世界各国的共同繁荣和共同发展做出贡献。

  在新时代推动我国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从借鉴新兴国际经贸规则寻找启发。首先,必须研究新兴国际经贸规则的背景、内容,及其对于当前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其次,必须研究我国当前面临的发展问题以及制定的发展战略,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探讨如何通过营商环境改革推动这些发展战略的良性运作;再次,必须研究通过怎样的营商环境改革推动我国中小企业融入新型全球化的塑造进程,与海外广泛开展金融合作、科技创新合作,并且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最后,必须研究我国如何借助新兴国际经贸规则,加快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更好地防范和控制全球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制度风险、市场风险等,推动和鼓励企业抓紧核心技术研发,进一步加大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力度,提升企业竞争实力。

  通过借鉴和学习新兴国际经贸规则,结合顶层设计和地方实验取得的成绩,我们可以研究制定重要的改革举措实施规划,以中国的城市对标国际一流产业发展制度环境,持续推进贸易服务、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公共管理等诸多领域的规则改革,全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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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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