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 王一彤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8日
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海南自贸试验区”),并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海南省向着打造自由贸易港、成为区域贸易金融中心的宏伟目标迈出了坚实一步。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以设立区域性试验区先行先试、用积累的经验带动其他区域开放创新的例子不在少数,且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从深圳特区、到浦东新区,再到近年来各地设立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事实证明,这种区域性先行先试的做法符合我国改革开放的实际需求,是一条切实可行、卓有成效的改革发展之路。此次海南自贸试验区的设立,是我国以区域性试验带动全国改革开放协同发展的又一重要实践,海南自贸区的先行先试对于金融开放与营商环境优化的推动值得期待。
《方案》的出台,将使海南自贸试验区的金融对外开放程度与水平走在全国前列,这有助于为更广泛的金融对外开放积攒经验教训、提供实践路径,也有助于金融业在开放与竞争的实践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方案》提出,要在自贸试验区内加快金融开放创新,出台金融领域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开放。与深圳特区在处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上海自贸试验区在扩大对外开放方面的实践一样,此次《方案》中明确提出海南自贸试验区将加快金融开放创新,这无疑是全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重要实践。任何理论都需要实践的探索与检验,海南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使其具备迈开步子进行更大规模金融对外开放实践的有利条件。若想成为全国范围金融对外开放的蓝本,海南自贸试验区需要拿出成套的措施,以服务区内实体经济与自由贸易往来为出发点,在制度上进行创新与对外开放。唯有制度上的开放创新,才能为其他区域提供可供学习参考的样本。
同时,开放的实践与实际的竞争环境,是提高金融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最佳的“试验场”。只有在实际与外国投资者的合作与竞争中,我国金融机构才能把握易暴露的风险点,锻炼自身在实际业务中处理化解风险的本领。稳定安全的金融体系,是对自贸区自由贸易往来的重要保障。对此,《方案》提出,要在自贸试验区内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区域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对重大风险的识别和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严厉打击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
营商环境的优化,是海南自贸试验区的另一大优势。长期以来,一些区域的投资环境、经商环境不良,营商环境中积弊不少,尤其是一些内陆地域较为封闭,地方政府未处理好“放”与“管”的关系,审批、管理的流转链条过于冗长,办事效率低,对外资准入的限制多,税收、证照等方面的配套服务不够完善。本次海南自贸试验区内的实践,有望为广大内陆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化改革提供范本。想要建设成为真正发达、真正“自由”的贸易港,海南需要引进大量外商投资,也需要吸引全国各地的优秀人才前来创新创业,办厂经商。这样的愿景,需要良好的营商环境支撑,需要政府把握好“放”和“管”的度,缩短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监管水平,用更优惠的税费、能源、信贷等方面的政策吸引中外优秀人才来到自贸区投资创业。《方案》中就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出了明确举措,将会在区内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在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全面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推行“极简审批”改革;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探索实施先建后验的管理新模式。
可以看到,在海南自贸试验区的金融创新开放与营商环境优化上,《方案》提出的举措力度大、可操作性强。未来,海南自贸试验区不仅要为区内的自由贸易实践提供更加开放的金融服务与更好的营商环境,也要肩负起“榜样”的重任,先行先试,为未来全国更广泛的金融对外开放与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有益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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