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作者:胡芳 喻晓佩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2日
近日,赣州中心城区不少移动用户都收到了一条发自章江新区某大型楼盘的短信:“住宅三套停贷,商业投资看涨!……”开发商敏锐地感觉到,收紧住房贷款,却为商业地产吸引了更多的投资客和资金,因而加紧了销售攻势。
10月20日,央行加息0.25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也同步上调至4.05%;11月1日,银监会通知,首套房贷7折优惠全面取消,房贷只能享受到最低8.5折的优惠利率;紧接着11月3日,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有针对性地提高公积金贷款的首付和利率,并停贷“三套房”。频繁出台的房贷新政,给赣州的房地产市场和市民带来了什么影响?记者日前为此进行了采访。
年前买房难贷款
市民杨先生数月前通过中介在赣州中心城区看中了一套二手房,签了一份合同,付了6万元订金。10月初,中介将杨先生的贷款申请材料交至赣州市一家商业银行。月底,银行通知贷款已审批通过,但首套房贷7折的优惠没有了,只能打8.5折,需执行新的贷款利率,贷款20万30年,每月月供就要增加数十元。更令杨先生叫苦不迭的是,年关将至,银行已无资金规模,要想在春节前获批放款几无可能。
不仅二手房难获贷款,记者了解到,市民购买一手房也是如此。多个楼盘的销售人员表示现在购房贷款很困难,而赣州市多家银行的信贷人员明确表示,目前已经完成指标正在收紧房贷,贷款材料会受理,但就算批下来贷款户也暂时拿不到钱。
记者走访赣州中心城区的房产中介了解到,近一个星期以来,看房人数虽未减少,但达成意向的却不多,一些原本看房后很满意的顾客在得知房贷新政后都怅然离去。一名在赣州市健康路一家房产中介看房的朱女士告诉记者,她本已看中了章江新区的一个楼盘,可由于是二套房,算起首付和每月多出的利息来,感到压力太大,决定暂时放弃。
公积金细则待出台
市民刘女士已有一套住房,近来看中一套新房,本想付完30%的首付后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如今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提高至50%,需多付近10万元。刘女士为此来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提出若将第一套住房卖掉,可否享受第一套房首付30%,结果被告之出售后再购买属于改善居住条件,也属二套房,需执行第二套房的贷款办法。
记者从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虽然目前该中心正在加紧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公积金新的执行细则,但仍会严格执行11月3日的通知,即一套住房首付不低于30%,利率为同档期基准利率下浮15%,二套住房首付不低于50%,利率执行同档期基准利率的1.1倍,并停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不过,相比商业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仍颇显优势。以30万房贷30年为例,由于各银行在11月1日之前,执行7折利率优惠,公积金房贷与商业银行房贷支付利息差距并不大,为1.26万多元,而从11月1日起,多家商业银行购买首套住房执行的房贷最低标准和利率改变后,商业银行房贷要比公积金贷款多支付7万多元,第二套房商业银行房贷要比公积金贷款多支付近18万元,这使得商业银行房贷特别是二套房的商业银行房贷所支付的利息要远远高于公积金贷款。因而,目前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的申贷资料仍有不少。
商业地产加紧攻势
记者从我市多家银行了解到,目前尚未有针对商业地产的贷款限制,无论买几套店面或写字楼,都只需支付5成以上即可,且利率均执行同档期基准利率的1.1倍。一些房产商告诉记者,商业地产的销售整体较平稳,而近几天从销售部门反馈的情况来看,咨询者普遍增多,看来,一些市民因为投资住房的利润空间减少转而将眼光投向了商铺。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