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5日
各县(市、区)金融工作局、蓉江新区财政局,各融资担保公司,各担保业务合作银行: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年审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全市融资担保公司年审工作,全市共有19家融资担保公司需要参加年审。经县级监管部门初审、市金融工作局审核、省政府金融办备案等程序,结合平时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等有关情况,确定了2017年度融资担保公司年审结果。现将年审结果通报如下:
一、融资担保公司年审情况
(一)年审结果确定为合格且持有有效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12家(排名不分先后)。
赣州市金盛源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赣州五驱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大余县金盛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远县东江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全南县桃江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定南县国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兴国县汇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宁都县扶贫开发担保有限公司、于都县金盛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瑞金市振兴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寻乌县金盛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年审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且持有有效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6家(排名不分先后)。
赣州市赣县区振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犹县百世轩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崇义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宁都县忠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于都福兴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会昌县会鑫担保有限公司。
(三)延缓年审担保公司(1家)。
江西中财宝辉担保有限公司。
(四)无需年审直接换证的融资担保公司2家(排名不分先后)。
信丰县桃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龙南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金融工作局要根据融资担保公司年审情况做好后续工作,督促已通过2017年度年审工作的融资担保公司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办理经营许可证换发手续。各家融资担保公司要继续严格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年审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监管部门明确禁止从事的业务。要按规定及时报送业务统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主动接受和配合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如遇有重大情况,须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对于暂缓年审的江西中财宝辉担保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整改到位情况再定年审评价结果。
赣州市金融工作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