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章贡区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7日
(赣州金融网讯)10月20日,记者从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通知,从10月20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据该中心信贷科介绍,我市10月20日前办理完毕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户共4568户,这部分贷款户还贷时将仍按老利率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即5年以下(含5年)3.33%,5年以上3.87%,但明年1月1日起将执行新利率,即5年以下(含5年)3.50%,5年以上4.05%。
记者当日在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看到,前来办理贷款者与平时相比未见减少。绝大多数人已获悉利率上调,表示多还款项在能力承受范围之内,且相比住房商业贷款仍较少,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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