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赣州金融 >> 正文内容

龙南县适时启动财政性投资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来源:龙南县房产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6日

    针对龙南县属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受自然灾害影响风险较大,特别是因暴雨、山体滑坡、泥石流、火灾等事故造成的农村住房倒塌事件常有发生等因素影响,该县房产局通过大量的工作,适时启动政府投资财政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以提高参保农户灾后重建能力为目标,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公共财政投入向农村农民倾斜,按照“政府出资、农民受益、全面覆盖”的原则,实施财政性投资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拓展救灾渠道,完善救灾机制,促进社会和谐。

    据悉,龙南县实行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不仅特点多、好处多,而且实用性、普惠性强,主要表现在:一是保险责任全。包括了除地震或核反应、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等三种情形以外的所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房屋倒塌损失;二是农户交费少。参保农户每户每年交费15元,实行政府全额代缴。即农户不用花费一分钱,就能参加住房保险;三是赔偿标准较高。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房屋倒塌后,按照每户每年赔付10000元的赔偿标准提供保险保障。与每户0元保费支出相比,保险保障的扩大效应约为10000倍;四是赔付速度快。保险公司“95518”(24小时服务)热线接到报案后,将及时上门查勘定损。在双方达成有关赔偿金额协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在宣传现场,群众代表—龙南镇新生社区的张文贵一边填写《住房保险清单》一边高兴的说:“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这既是为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防灾抗灾能力,也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我们更有保障了。”工作当天,共签订参保合同2469份……。该局负责人表示,将用15个工作日的时间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确保全县农村住房参保率达到99%以上。


分享:

来源:龙南县房产局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