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赣州金融 >> 正文内容

安远农户“道德品行”可作贷款担保 已放贷1.2亿元

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赖世春 谢洲圣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9日

    8月23日,安远县鹤子镇阳佳村村民陈炳林从镇信用社工作人员手中接过5万元的贷款,眼中流出了激动的泪水。原来,陈炳林是村里的一名地质灾害受灾户,正当他为重建养猪场而缺少资金时,镇信用社根据他平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优秀品行,主动给他享受不需实物、财力作抵押的“道德品行”贷款。目前,安远县已评出“文明信用户”5063户,发放贷款1.2亿余元。这些农户不需实物、财力作抵押,凭借“道德品行”的信用等级证就可到农村信用社贷款。

    安远县针对一些农民因缺少资金,导致生产受影响的情况,联合农信社、文明办等5个部门制定农户“道德品行”信用担保贷款评定标准,在农户自评基础上,初步评出农户的文明信用等级,并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接受群众评议,最后由政府确定农户的等级。金融机构据此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对特级信用户授信5万元,一至三级信用户授信1万元至4万元。农户在授信额度内不需提供实物担保。其评定条件包括:不拖欠各种税费、团结邻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等。

    农户“道德品行”的评定,在促进乡风文明的同时,推动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今年以来,该县共涌现出了12个生态文明村,各类社会治安案例同比下降60%。


分享:

来源: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