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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复函同意顺德农商行在赣县于都设立村镇银行

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李华林 肖春华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8日

   (赣州金融网讯)8月16日,市政府正式复函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同意该行在我市赣县、于都县设立村镇银行。复函称,欢迎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到我市发起设立村镇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选择在我市的赣县和于都县设立村镇银行,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决策,我市相关的县和部门将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配合做好筹建工作,使两县村镇银行早日开业,更好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实现赣粤两地经济金融合作共赢局面。

    今年5月16日,广东佛山市顺德金融办主任黎劲康一行莅临我市考察,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拟在我市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事宜与市政府相关部门接洽,并深入赣县等地进行实地考察。据了解,拟设立的赣县村镇银行、于都县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金分别约为1亿元,顺德农村商业银行拟作为两家银行的最大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在51%以上。

    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在赣县和于都县设立村镇银行将丰富我市的金融机构类型,增加支持“三农”、中小企业、县域经济和城乡居民金融服务的渠道,加大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有利于促进我市农村地区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服务高效的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形成,对支持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进步具有积极的意义。

    据悉,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前身为顺德农村信用合作社,于1952年成立,2009年12月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是广东省首家由县级农信社改制而来的农村商业银行。截至今年7月末,该行总资产达1107.94亿元,各项存款余额941.6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577.05亿元。2009年,该行实现经营利润16.2亿元,今年1至7月实现经营利润13.42亿元,同比上年增加4.7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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