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李华林 肖春华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5日
(赣州金融网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精神,日前,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投融资政策措施贯彻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就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提出了贯彻意见,一是加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全面改进和提升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三是多渠道拓展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直接融资途径;四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金融调控要求,信贷投放要体现“区别对待,有保有控”原则。
根据《通知》,我市将选择2—3个县列为循环经济试点区域,3个园区列为循环经济试点重点园区,15个企业为循环经济试点重点企业,将给于他们包括信用贷款在内的多元化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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