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金融公司 >> 正文内容

为老赖担保 自己亦成老赖终被拘

来源:东方今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6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倪政伟 通讯员 余萍
 
    被执行人韩某本是好心帮他人担保,结果担保不成,自己又不愿履行担保义务,反而成了“老赖”被拘留。
 
    2016年11月,刘女士与韩某朋友张某发生争执,导致刘女士流产,双方达成协议书,张某先行赔偿3万元,余款12万元承诺三个月内归还。后来本案被执行人韩某愿意做担保。
 
    睢阳区法院判决张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刘女士各项损失12万元,韩某承担连带责任。韩某选择了躲藏,睢阳区法院多次查找张某、韩某未果,将二人拉入黑名单,实行信用惩戒。
 
    经网上监控,5月10日晚9时许,韩某使用身份证购买当晚10时15分郑州至商丘的火车票信息。睢阳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青田紧急调配精明强干的法警高强、陈明钧等4名干警,到商丘火车站“守株待兔”。最终,韩某被强行拘传,被送进了商丘市拘留所。 

分享:

来源:东方今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