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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创业担保贷款出新策

来源:三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1日

    为增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服务各类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的创业氛围。日前,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金融办、人行出台新一轮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此次出台的政策是继2016年我市出台的双创期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到期后,调整完善的最新贷款贴息政策。
 
    扩大贷款对象范围。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在之前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基础上,调整扩大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创业,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经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有关人员,同时将现行适用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调整为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降低贷款申请条件。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贷款记录的要求,由原先的“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5年内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调整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放宽担保和贴息要求。对已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形式支持。贴息要求由原先的“个人只能享受1次贷款贴息”,调整为“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贷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进一步完善担保机制。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在不断提高风险评估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取消反担保。对获得市(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林芳芳 丁长邦 余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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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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