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李华林 肖春华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5日
(本站讯)为促进全市金融产业发展,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证我市重点建设、重点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充分发挥金融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市政府近日下发了《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金融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指出,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企稳回升和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2010年继续贯彻实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全市各金融机构要充分理解和深刻领会中央信贷投放“总量适度、节奏平稳、结构调整、风险防范”精神和要求,努力做到“三个不低于”,即贷款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用于“三农”的贷款增幅不低于全市平均增幅,用于中小企业的贷款增幅不低于全市平均增幅。确保实现全年新增贷款达到200亿元,力争实现260亿元,存款与贷款的比例比上年提高两个百分点以上。
《意见》强调,全市各金融部门要紧密围绕赣州经济发展目标,准确把握信贷投放重点。一是要明确信贷投放重点产业。重点助推我市产业集群建设,积极策应市政府“五个十百亿工程”和14个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将信贷资源优先配置到钨、稀土、氟盐化工等优势产业集群及重点行业,支持传统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促进传统制造业使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二是要明确重点扶持对象。围绕全市132个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十大重点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工程、中心城区六大片区建设、重点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做好信贷资金的筹集、规划和项目洽谈。三是要明确信贷投放的重点保障项目。保证重大在建工程和重点项目的续建资金,确保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和工程的顺利实施。
《意见》还从金融服务创新、资本市场融资、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维稳等多个方面对全市2010年金融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将对2010年全市金融工作发挥指导性作用。
新闻导读:《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金融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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