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肖春华 李华林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5日
(本站讯)记者1月15日从市金融办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金融信用环境,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实现我市经济金融良性发展,近日我市开始开展2009年度全市“优化金融信用环境先进县(市、区)”、“金融信用乡(镇)”、“金融信用企业”评选活动。此次评比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优化赣州市金融信用环境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并综合考虑经济金融形式变化的基础上制定。
根据方案,对获得“信用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金融机构将给予重点支持和适当的信贷优惠;对获得“优化金融信用环境先进县(市、区)”和“金融信用乡(镇)”荣誉称号的县(市、区)、乡(镇),金融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对所在地的下属机构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和限额,降低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增加信贷投入;对金融信用环境和信用观念差的县(市、区)、乡(镇)和企业,金融机构采取适当减少信贷投入、提高贷款利率水平、上收贷款权限等信贷措施;对逃废金融债务严重及金融“三乱”突出的乡(镇),将列为金融信用危险区,金融机构可以实施停止新增信贷、冻结开户结算等联合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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