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黄慧明 曹国良 廖毅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5日
2009年11月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其中宣布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取消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限制,合理扩大信贷规模。 新政出台,如何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宁都县各金融机构没有坐船等水,而是——“危中寻机”迎大考
主动出击
中央货币新政一出,宁都县人民银行、宁都县银监办以及各个商业银行闻风而动。他们主动与政府部门沟通,与县工业园区协调,深入企业调研,约请客户座谈。通过各种渠道发布信贷政策、最新金融业务、推介金融产品,为银行资金寻找安全出路。
金融机构主动出击,赢得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部门积极为银企创造良性互动协作平台,建立政银企定期协商制度。县政府召开了两次“政银企协调座谈会”,组织各个金融机构与企业面对面沟通;人民银行和银监办积极组织商业银行、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共同参加融资对接会,为三方合作提供沟通平台,集中签订贷款意向或贷款协议,真正实现银企合作对接。同时,通过这一平台,共同商讨区域经济金融合作中长期规划,交流经济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协调经济运行中涉及的资金融通、金融服务、信用环境和债权维护等矛盾。县政府还及时出台政策,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目前,全县已经组建了5个担保公司,破解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难题。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冬,政银企“抱团过冬”,三方真诚携手,共谋发展。到2009年10月底,全县贷款余额达到33.3亿元,比上年同期新增11亿元。
灵活机动
“企业现在最愁的不是没钱上项目,而是上项目后生产的产品往哪儿卖。”江西翠微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严新华说。2009年6月,公司在金融部门的支持下,筹措资金8000万元,新上了一条万吨果蔬出口加工生产线,目前已完成设备安装。他说,货币政策的重大调整让企业看到了希望,增强了投资和发展的信心。他们用长远的目光,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取消了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限制,增强了企业的投资信心,然而,国际金融危机引起的诸如企业担保、抵押等新情况、新问题随之而来。为此,宁都县各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积极开发适合企业发展模式的金融产品,大力开办应收账款抵押、股权、仓单、货权、林权等权利质押贷款,灵活运用票据贴现、信用证等融资方式,推出产品质押贷款、汇票贴现贷款、私贷公用贷款、农户小额贷款等贷款品种,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资金需求。
同时,改善金融服务,在合理控制信贷风险基础上,进一步简化贷款程序,单独安排信贷计划,重点满足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流动资金需求。中行宁都支行等改用电子审批,提升办贷速度;赣州银行宁都支行组建当月就办了7000万元的贷款。
防患未然
“适度宽松”并不意味着金融机构不顾风险。县银监办负责人说,现在取消对商业银行信贷控制,并不意味着银行不顾风险放贷,要在严格风险管理、符合市场原则的前提下创造相对宽松的融资环境。
面对“天量信贷”,该县人民银行、银监办未雨绸缪,各金融机构防患未然。他们把贷款企业的经营情况监测作为保证资产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程序,全过程形成相应的风险防范理念和风险监控机制。各金融机构对信贷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同时,强化信贷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信贷人员的综合素质培训,对信贷人员落实岗位轮换和异地交流制度,从源头上防范信贷业务风险。
完善以审贷分离为核心的风险预防机制。实行贷款风险度量化控制和审批权限的分级控制,对不同层次的贷款决策人员进行不同的权力约束;对不同岗位和不同职能部门进行不同的岗位职能约束;对调查、审批、决策、管理过程中按照不同的责任划分实行不同的责任约束。
充分发挥贷款支付监管作用,是把好信贷风险首要关口。为有效解决银行信贷资金挪用问题,县银监办指导金融机构对贷款支付中采用的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进行改革,要求达到一定条件的贷款必须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有效控制信贷资金流向,遏制信贷资金违规挪用现象。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