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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1家企业率先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与省工行签订受托合同

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肖豪武 刘振宇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4日

    12月11日,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与赣州市11家企业在赣州举行企业年金受托合同签字仪式,标志着我市优秀企业加强与工商银行的合作,加快建立企业年金制度,银政、银企合作迈上新台阶。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副行长张少华、副市长邓又林出席签字仪式。

    据介绍,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制度。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员工退休后的收入水平,而且可以与企业激励制度相匹配,有助于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本次参加签字仪式的11家企业率先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充分体现了企业先进的经营理念和较高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工商银行是目前全球市值最大的商业银行,也是国内最早获得“企业年金四项业务全牌照”的商业银行,是国内规模最大的年金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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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与我市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工行赣州分行积极推动改革、发展和创新,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三年来投放了超过70亿元的贷款,尤其是今年适应国家宏观政策要求,积极调整信贷结构,信贷投入不断加大,到11月末,各项贷款余额达110.34亿元,较年初增加27.09亿元,同比多增11亿元,有力地支持了赣州经济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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