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人行赣州市中支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4日
自2008年10月以来,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出台并实施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多项优惠政策,并且达到了预期的政策目标。随着2009年底各项政策的截止,赣州市社会各界对此的看法如何呢?
(本站专稿)近日,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就房地产优惠政策即将截止之一热点,对赣州市城镇居民、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机构、地方政府部门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并对调查结果作了深入的调研。
房地产优惠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
房屋销售面积大幅上升
今年1—10月赣州市商品房销售面积252.9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22.78%,其中小户型住宅、经济适用房投资增长较快,小户型商品房屋销售面积呈高度增长势头。在全市所售商品房中,仅1—6月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商品房室销售面积15.08万平方米,增长6.09倍,占商品房销售面的10.2%,比上年同期提高8.3个百分点。同时,二手房交易活跃,今年1—10月,全市二手房销售面积73247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1.96%。
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大幅增长
房地产优惠政策实施后,赣州市房价逐步上涨,交易量也大幅上升,今年1—10月成交商品房21017套,比去年1—10月增加6179套。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也相应增加,今年10月份全市个人住房贷款新增额4779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46倍,占全市新增贷款总额的29.54%。
房地产企业盈利丰厚
今年前三个季度全市房地产企业销售利润124846万元,同比增长46.32%。以上仅仅是从房地产企业经营报表中得出的结果,实际上从房地产优惠政策实施后,房价一直处于上升阶段,目前赣州市商品房均价已达3100元/平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已超过10%。如该市辖内崇义县某企业开发的腾飞佳苑,其土建为700元/平方米,土地是1410元/平方米,按2.75的容积率计算,其商品房成本为1210元左右,而其销售均价为2200元/平方米,剔除税费、贷款利息、销售成本等,其利润率高达60%以上。由于房价过高,需求不足,从今年7月份开始赣州市商品房销售面积有所下降,导致利润相应下滑,10月份房地产企业销售利润总额为14064万元,与去年同比增长25.73%。
房地产优惠政策需要延续
社会各界对房地产优惠政策延续意见较统一
通过对城镇居民、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机构、地方政府部门问卷调查,社会各界对房地产优惠政策需要延长几乎持相同意见,只是个别部门、企业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出发,对有的房地产优惠政策持不同意见。一是金融机构认为个人购房首付二成,贷款利率打7折政策应予调整,该条政策增加了金融机构风险,降低了利润收入。目前,赣州市多家银行明确表示将对二套房的贷款业务严格执行首付四成,利率上浮10%的政策。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认为营业税优惠政策也应调整。该条款鼓励了二手房交易,对房地产市场形成正面刺激,客观上扩大了内需,有利于居民以旧换新改善居住条件,但负面的则是有可能推动投机性购房,导致住房供求矛盾更加突出,推动房价过快上涨,从而加大了普通百姓解决住房困难的难度,甚至直接影响社会稳定。
对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是把房地产发展纳入国家中长期目标。优惠政策如果符合市场需要、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符合广大消费者的需要,就应把这些经实践检验被证明为正确的短期政策纳入到中长期产业规划中,进而坚持长期执行;二是严控土地价格。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土地的执法力度,摆脱卖地生存的利益模式,防止土地非理性上涨;三是采取有保有压措施。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对符合现行房地产发展的政策要继续执行,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要废止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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