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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纲:三原则扩大金融开放 多举措年内落地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2日

    金融业扩大开放迎来一波具体政策和实施时间表。
 
  昨日(4月11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货币政策的正常化”分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宣布,下一步金融业开放将遵循“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等三项原则,将在未来几个月内落实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等金融领域开放的六大措施,年底前还将落实大幅度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等五项举措。未来,将对各类所有制企业进行一视同仁的审慎监管。此外,将争取在2018年年内开通沪伦通。
 
  多项举措促金融开放
 
  中国将会大幅度地放开金融业对外开放,提升国际竞争力,下一步金融业开放将遵循以下三个原则:第一,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第二,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和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进程要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第三,在开放的同时,要重视防范金融风险,使得我们金融的监管能力要与开放的程度相匹配。
 
  易纲还宣布了包括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等金融领域开放的六大措施,将在未来几个月内落实,今年6月30日之前大部分措施将会落实。
 
  金融领域的开放措施具体包括六个方面。
 
  第一,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
 
  第二,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的上限放宽到51%,三年以后不再设限。
 
  第三,不再要求合资证券公司境内股东至少有一家是证券公司。
 
  第四,为进一步完善内地和香港两地股市互联互通的机制,从今年5月1日起把互联互通每日的额度扩大四倍,也就是说沪股通和深股通每日额度由130亿调整为52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每日额度从105亿调整为420亿元人民币。
 
  第五,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第六,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的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以下措施将在今年年底前落实。
 
  第一,鼓励在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
 
  第二,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不设上限。
 
  第三,大幅度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
 
  第四,不再对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单独设限,内外资一致。
 
  第五,全面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两年代表处的要求。
 
  内外资监管一视同仁
 
  易纲同时指出,在放宽外资准入和业务范围的时候,依然要按照相关法规对各类所有制企业进行一视同仁的审慎监管。
 
  易纲表示,目前各部门正在抓紧修改法律法规相关程序,将在几个月内落地实施。为促进金融业开放相关工作顺利实施,还将做好配套措施,在扩大金融业开放的同时加强金融监管。在放宽外资准入和业务范围的时候,依然要按照相关法规对各类所有制企业进行一视同仁的审慎监管。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易纲表示,放开对外资的准入和业务范围的限制,同时对各类所有制,不管是中资还是外资都要依法合规、进行一视同仁的审慎监管。对于金融牌照,银行、证券、保险和其他服务的牌照是严格管理的,有准入资格的,所以对于内外资是一视同仁审慎监管。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持金融稳定,提升中国金融业的竞争力,更好实现全球化和整个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
 
  易纲说,欢迎外国的银行、证券和保险公司在中国进行业务的运作和投资,中国会把国内的和外国的公司一视同仁,到底是谁会表现出更好的竞争力,这是企业自己来决定的。整个市场是开放的,在这个市场上的表现就要看各家公司自己的公司治理和能力。
 
  易纲说,通过开放的政策,中国的金融市场将会是一个更加有竞争力的市场,能够得到更好的监管,同时也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同时有非常公平、平等的竞争,在这里中国和外国的金融机构可以在一个平等的经济场上进行博弈。
 
  值得注意的是,易纲还提到,经过中英两国双方共同努力,目前沪伦通的准备工作进展顺利,争取在2018年年内开通沪伦通,在此前宣布的一些金融业、服务业的开放措施也在有序推进,比如说以前宣布的包括开放银行卡清算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市场准入的限制,放宽了外资金融服务公司开展信用评级服务的限制,对外商投资征信机构实行国民待遇。
 
  (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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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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