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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联支付收单业务违规遭罚 5年内已累计被罚逾1500万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1日

    国际金融报 付碧莲
 
  据不完全统计,不到5年时间,通联支付被监管处罚的金额已超过1500万元。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开出罚单,通联支付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通联支付”)安徽分公司违反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6万元罚款。做出的行政处罚日期为2018年4月3日。
 
  事实上,此次并非通联支付第一次受罚。
 
  早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12日,通联支付宁波分公司因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以30万元罚款;因未对交易进行监测、分析和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处以30万元罚款;因未按照要求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处以35万元罚款。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分行还对通联支付宁波分公司一名相关责任人员开出了6.5万元的罚单。
 
  2016年3月至5月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对通联支付等公司开展了银行卡收单业务检查。其中,通联支付宁波分公司被检查出以下三项违规: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开立假名账户、匿名账户。
 
  央行指出,通联支付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303万元,并处以罚款1110万元(合计约1413万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通联支付副总裁陈玉明、湖北分公司总经理陈惠民、厦门分公司总经理张庆秋、新疆分公司总经理王维萍、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方波给予警告,并各处5万元罚款。
 
  据不完全统计,不到5年时间,通联支付被监管处罚的金额已超过1500万元。
 
  “从2016年开始,监管机构对第三方支付的整顿力度就在不断加大,而且是深入到各个业务的分支领域。一方面,以往不太引发市场和监管注意的问题开始受到重视;另一方面,以往具体在业务操作方面的所谓灰色地带直接被挤压。因此,罚单多是必然的。”一位第三方支付机构负责人对《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很多机构并没有自发整改的魄力,只有在监管强令的情况下才有动力整改。”
 
  截至目前,央行官网显示,已注销28张各类型业务第三方支付“牌照”。2017年央行系统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出的罚单达109张,而这一数字在2016年是34张。
 
  进入2018年,第三方支付行业罚单“满天飞”的状况延续。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共计有15家支付公司被罚,罚单18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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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金融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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