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保险 >> 正文内容

平安员工股减持方案惹争议 员工和公司谁更有理

来源:中国商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4日

  近日,平安全国多个省市的员工自发组织来到深圳,矛头直指平安刚刚公布不久的减持方案。此前他们曾是账面财富至少过百万的人,有的甚至高达数千万;而按照平安的方案,在交掉公司税、个人所得税等一系列费用后,他们的“身家”将要面临缩水近一半的尴尬现实(3月16日《云南信息报》)。

  在这场声势庞大的利益之争中,平安员工和集团方面可以说都有些在理。员工们认为,既然当时是集团号召大家购买的股份,但也都是员工的权益,为何不能按照股权比例直接分给大家,这表明的是员工的利益诉求。而平安集团公司方面则表示,当初实施平安员工受益所有权计划是为了倡导及鼓励员工与公司共同进步,公司的内部股和流通股还是有区别的,所以减持方案要求员工上缴公司税理所应当。

  可惜的是,无论是从现有的法律条文中,还是其他企业的既有惯例中,我们都不曾见到过类似平安减持方案之类的事情,平安集团单方面宣布减持方案和员工抗议因此也就成为了一桩“悬案”,不可能用常理来解读。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平安集团和员工之间的这起纠纷无法解决呢?也未必。在这里,我们不妨把复杂问题简单化,打一个形象的比方。当初,平安倡导员工持股就好比一个人做生意,可是本钱不够,他于是请求亲戚朋友们的帮助,他说:你们先把钱借给我,我低价算你们的股份,等于以后赚钱了,给你们按股分红。

  平安现在所面临的问题其实是按什么股、分什么红的问题。也许有人会说,平安当然应该按现在的股价给员工套现,即只依法上缴20%的个人所得税,其余全部是员工个人的,平安现在所面临的问题自然就成了按现在的股分现在的红。其实这种说法不太准确,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平安当初鼓励员工持股是为了获得上市资格,所谓上市资格,就是员工持股要达到一定比例的先决条件,也就是说,平安员工当初所持的股和上市以后的股是两个概念,就好比我们当初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有价格“双轨制”一样,国家在计划内分配和市场通过自身调节作用分配因为所处的机制不一样,所以价格自然应有所区别。通常来讲,当然是计划价格要低于市场价格。

  所以,就平安的减持方案来说,在公司上市后持股员工的“身家”缩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确定“内部价”和“市场价”之间的换算公式。应该说,减持方案要求员工交纳22%的公司税也不失为诸多方案中的一种,虽然不是理想方案,但绝不是最坏方案。因为除了22%的税率外,还可能有众多税率,如15%甚至10%。说到这里,问题也就非常明了了,既然换算公式的确定涉及到持股员工的个人利益,平安集团方面在制定公式的时候就应该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做好解释说服工作。

分享:

来源:中国商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