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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因素影响于都县农村支付结算

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人行于都支行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5日

   本站讯(通讯员 谢敬)记者近日从人民银行于都县支行获悉,当前于都县农村支付结算受以下四大因素影响。

    一是网点功能不全,服务缺位。目前,农村地区基本只有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两家机构,农行已所剩无几,农村金融机构覆盖率低,于都县共有23个乡镇,其中只有农信社全面覆盖,邮政覆盖率73%,农行仅有21%。另外,部分网点支付结算人员配置不足,很多对内控机构较严密的支付结算工具无法申请开办,从而使其支付结算服务功能大大降低,金融服务功能的不全,弱化了其服务社会与经济的能力。

    二是农村支付结算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从于都县的实际情况来看,现代化支付系统上线后,大部分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可直接大、小额支付系统办理异地跨行资金汇划,但受人员、内控因素等客观条件制约,仍有部分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未开通现代化支付系统。

    三是硬件建设投入不足,可用机具、网点有限。当前,农村所开通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也仅有银行卡、票据(转账支票)、汇兑、行内支付系统四类,业务量也远远低于县城。由于受成本、安全等影响,农村地区ATM机推广缓慢,基本都集中在城区,农村仅有农行的2个乡镇有ATM机。而POS机更是主要运用于大型超市,农村消费笔数达不到每月交易额,POS机运用普及率极低。由此在农村银行卡之间还不能完全实现跨行转账。银行卡支付主要以存、取现为主,从而直接制约了资金汇划效率,造成了信用卡资源的浪费。

    四是农民对支付结算工具的认知度低。在农村,传统结算工具仍然占主导地位,受传统“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交易习惯的影响,加之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等原因,大量农民以个人身份从事经济活动时,仍以现金结算作为主要的交易支付手段,从而无法享受支付结算工具带来的便利服务。同时,受营利动机的影响,金融机构在推出新业务品种时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实行差别服务现象,深入农村宣传少,从而在业务经营中较少考虑农民的结算需求,造成大量个人支付结算工具没有普及到基层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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