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李华林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05日
(本站讯)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该规定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的准入条件、监管要求、改制工作的程序等,并对改制小额贷款公司的不良贷款率、涉农贷款比列、贷款余额占总资产余额的比例、抵债资产余额等作出了具体要求。据规定,改制设立村镇银行的小额贷款公司必须持续营业3年及以上,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据了解,我市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目前正稳步推进,今年江西省启动试点工作以来,我市积极开展工作,争取首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落户赣州,截止目前,赣州开发区通盈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全省首批获准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已于7月9日开业,赣县汇名小额贷款公司已筹备完毕即将开业,另有龙南等县小额贷款公司正在筹备之中。市金融办作为监管部门,将做好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辅导、审批、监管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总结试点经验,引导机构合规经营、规范发展,争取明年内在全市18个县(市、区)全面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着力解决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全面建立规范高效的民间融资平台。
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农业人口多,城乡发展差距较大,银监会此次发布《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将对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持续稳健发展产生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对促进我市小额贷款公司活跃县域和农村金融市场,加强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支持,解决长期困扰我市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对“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政策落实都将发挥积极作用。
新闻链接:中国银监会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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