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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保监局保险消费风险提示明白买保险做到“四看”

来源:兰州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0日

    对于保户,购买保险可不是“1+1=2”这么简单。因为缺乏对保险知识的了解,投保、缴费、理赔……在保险消费中的每一步也许都让客户分外纠结。3月19日,甘肃保监局面向社会发布保险消费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明白买保险要做到“四看”。
 
  甘肃保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首先要看需求,一般来说年轻时候偏重家庭经济责任,如身故和伤残的保障;中年时候偏重子女教育储备和养老储备,同时对于健康保障的需求也逐步增加;老年时候偏重养老、健康护理等。其次看产品,通常来说,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和定期寿险等保障成分相对较高;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等,储蓄的成分相对较高;尽管部分寿险产品偏重投资功能,但本质上属于保险产品,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不宜将其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第三看收入,保障型产品可以用相对较低的保费获得较高的保额,通常建议投保人将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设定为自身年收入的10—20倍;重大疾病险保险金额设定为5—10倍。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保费缴纳方式分一次性缴费和分期缴费两种,消费者应当考虑选取缴费方式合适的保险产品,一般来说,保费支出在年收入的5%—15%之间为宜。
 
  最后要看条款,购买人身保险产品时,消费者不能片面听信销售人员的介绍或承诺,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免责条款,清楚保险“保什么”和“不保什么”,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充分享受到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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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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