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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解禁 “间接持有”埋“地雷”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2日

  18年前播种,经过了漫长的等待,现在本该是收获的时候。然而现实总是比想象中复杂,中国平安限售股于2010年3月1日解禁,全流通的代价是约1.9万名员工投资权益持有人所拥有的市值约340亿元的股票变现后,四成左右收益将成为税收。

  部分员工投资权益持有人认为这样的落差他们很难接受,他们应有的权益没有得到尊重。解禁方案出炉后,部分投资权益持有人提出异议,双方反复争论至今未果。

  “间接持有”埋“地雷”

  上世纪90年代初,作为深圳经济特区推行员工持股的试点单位,中国平安约1.9万名员工权益投资人以获得股权证的形式,通过由中国平安工会控股、由原职工合股基金改制成的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景傲实业和深圳市江南实业3家公司,间接持有中国平安的股份。

  播种财富的同时,也埋下了“地雷”。“间接持有”到底是怎样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成为10多年后纷争的焦点。

  截至目前,这3家公司持有中国平安股票已达8.59亿股。

  按照此番公布的解禁方案,新豪时和景傲实业将在未来5年内委托平安证券,通过二级市场公开出售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平安股权,每年减持的股份将分别不超过2月28日持股总数的30%。这意味着员工股权益人没有自行选择交易时点的权利,还需支付印花税、代理公司的手续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其中,深圳企业所得税税率2010年为22%,2011年为24%,2012年后为25%;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

  持有人要求自行持有

  一名平安员工权益持有人说,解禁方案中所得税公司与个人双重征收只是导火索,“小非”们的诉求是将法人股过户到自然人名下。

  “小非”代表们认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将法人股过户到自然人名下,事实上,雅戈尔、中福实业、北京银行、宁波银行等公司已经这样操作了,这其中也包括金融业企业。如果不能过户,公司应该出示具体的依据。

  “我们才是平安股票的实际出资人,承担着经营风险,‘谁出资、谁收益、谁处置’,任何人包括平安员工投资权益持有人代表大会,在没有得到出资人的授权时,都没有对资产进行处置的权利。”这名持有人强调,当初的缴款收据上盖着平安的财务专用章,缴款事由写明“购平安股票”或“购合股基金”。

  部分“小非”认为,平安员工投资权益持有人代表大会所通过的解禁方案,他们不能接受,因为代表大会本身的合法性就值得怀疑。有“小非”持有人反映,部分分公司的代表是公司领导指定的,离职的权益持有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已被忽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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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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