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06日
(本站讯)为加强全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和促进全市经济金融稳定和发展,根据中央、省、市级领导有关非法集资处置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文件要求。4月27日至29日,由市金融办、市法制办、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分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城建局、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组成的6个督查组对全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行督查。
本次督查,认真回顾总结了近年来非法集资处置工作的经验,重点分析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的改进措施。特别对安徽兴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南康、瑞金、石城、于都等县(市)的非法集资活动处置后的新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