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谢人胜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6日
为鼓励扶持新市民(指返乡农民工、失地农民或有一技之长、有一定创业基础的农民到县城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帮助解决其创业过程中的资金不足以及贷款难、担保难问题,赣县由财政出资设立担保基金,近日成立“赣县新市民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新市民可向担保中心提出申请,经调查审核后,由担保中心为其提供担保,推荐到银行发放贷款。
新市民个人创业的可申请5万元以下贷款,创业项目为微利项目的,还可以享受不超过两年的财政贴息;新合伙创业的最高可申请20万元贷款;创业成功并吸纳就业人数5人以上的,二次贷款最高可申请30万元贷款;对吸纳新市民就业达到职工人数30%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可申请200万元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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