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向安邦发监管函:2月23日前调整吴小晖职务
来源:中国保监会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3日
中国保监会监管函(监管函〔2018〕34号)
监管函〔2018〕34号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我会工作组对你公司保险资金运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你公司在资金运用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2〕61号)和《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保监发〔2010〕80号)等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你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应于2018年2月23日前调整你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的职务;
二、你公司应指定临时负责人,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尽快选举明确新董事长、总经理人选,并报我会核准。
中国保监会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