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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各地积极响应“禁放令”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2日

2月9日下午,赣州市于都路上,赣南日报社文明志愿者(左一)向商户发放和宣传《关于在章贡区部分区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当天,赣南日报社等挂点章贡区部分社区的单位文明志愿者来到大街小巷,开展文明宣传,为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 钟霞 记者张庆云 摄
 
    本报讯 (叶海林 记者彭梦琴)“今年我把买的爆竹都退掉了,春节期间市里出台了‘禁放令’,我们应积极响应,减少污染。退掉的钱,我打算春节前带着孩子一起去敬老院,给老人们送点温暖,做点更有意义的事。”市民赖先生对记者说。
 
  据了解,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污染物浓度,危害人体健康,产生噪音污染,还极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近日,为降低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维护群众身体健康,我市出台了《2018年赣州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市中心城区、各县(市)主城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查工作。
 
  这一“禁放令”出台,全市各地积极响应,营造春节期间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大力推进相关工作,仅2月7日一天就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4起,行政拘留1人,行政罚款2人,制止非法燃放1起;于都县、龙南县、定南县、兴国县等地相关部门,陆续发布春节期间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的倡议书,通告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处罚办法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对违反通告者责令其停止燃放,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于都县公安局、城管局、环保局、安监局四部门联合出击,深入社区进行通告张贴,宣传到户;兴国县发挥青年带头作用,带头拒绝烟花爆竹燃放,号召广大青年运用微博、微信等手中的传播平台,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导家人和朋友不要燃放烟花爆竹,更多地选择以电子烟花、喜庆音乐等环保、低碳、安全的方式表达节日喜悦;定南县不仅已出台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还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纳入到乡风文明中去,号召广大村民文明低碳过年,发动村红白理事会、保洁员、文艺宣传员等队伍,通过上门宣传、发放村民倡议书、文艺演出等形式,加大了低碳、环保生活理念的宣传,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得到了广大村民的支持。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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