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朋友担保险遭拘,为撞鸿运忙还款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31日
“2018年才开始,我今年还想做生意呢,如果拘留我,我担心会影响我今年的好财运”案件履行后,被执行人赵某笑着对李法官说出了心里话。
原来,赵某为好朋友宋某某
担保向同村街坊范某借款15万余元,并约定了利息,后来因宋某某生意不景气亏损,导致该债务一直未还。
申请人范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滑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几个月过去了,被执行人均未到法院履行义务。1月25日中午,申请人终于在县城某小区发现了被执行人赵某的行踪,马上联系到执行局李法官,李法官迅速安排干警将赵某控制并拘传到法院,刚开始,赵某还狡辩自己为担保人,一直也找不到借款人,无法偿还该债务。李法官向赵某讲明作为连带担保人所承担的连带偿还责任的法律意义,以及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创建文明诚信社会全国法院开展的打击老赖的严厉形势,并告知因其未向法案申报财产,将会被采取拘留措施后。赵某终于改口,说只要不拘留我,钱不是问题,我马上联系申请人协商,连本带息都履行。看到赵某态度如此诚恳,李法官同意给赵某一次机会,到了晚上八点,双方终于协商一致,赵某代替借款人宋某某偿还借款本息230000元,案件履行完毕。
“今天给我上了一堂法治课,既然担保了,我就要承担责任。我以后一定会擦亮眼睛,看清朋友,不讲诚信的酒肉朋友再也不交往了”,赵某说。(睢位红 李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