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朋友担保借款需慎重 扶沟一教师为他人还款50万
来源:映象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30日
映象网周口讯(记者 金江涛 通讯员 杨兵权 樊帅)身为知识分子的某中学教师董某因不了解法律知识,为自己的行为买了一个大单——为他人偿还50万元欠款。
原来,王某向某
金融机构借款50万元,找身为教师的好友董某
担保,董某念朋友情谊,提笔在借款合同担保人一栏签下自己的名字。借款到期后,王某生意投资失败,无力偿还该笔借款。某金融机构诉至扶沟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某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董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王某无力履行,该金融机购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王某名下无存款亦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董某系某中学教师,法院遂依法冻结了董某工资账户,并查封其房产一处。可董某以自己不是借款人、没有使用该笔借款为由拒不执行。
扶沟法院遂依法对董某采取了拘留的强制措施,直到带上手铐被送进拘留所的时候,董某才意识到自己从提笔签名那一刻起所担负的法律责任,悔恨自己太过意气用事,未考虑法律后果。最终,董某不得不向某金融机构偿还了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