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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新规将于四月起实施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30日

    日前,记者从保监会获悉,为进一步防范风险和深化改革,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和监管机制,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保监会近日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将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
 
  记者了解到,此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的登记、托管、交易等监管事项;进一步规范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的行为;禁止受托资金转委托和提供通道服务等行为,切实加强去嵌套、去杠杆和去通道工作。
 
  二是切实强化监管和风险管控机制,包括强化境外投资监管,明确保险资金从事境外投资应符合相关规定;明确风险责任人制度,规定保险机构应当明确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的风险责任人及首席投资官,将风险责任落实到人;明确保险资金运用信息披露要求。
 
  三是切实推动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主要是将近几年有益实践经验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上升为部门规章,包括允许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允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私募基金,允许保险资金进行风险投资,这些举措将切实加强保险资金直接投资实体经济,有助于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四是根据“放管服”等政策安排修订有关内容,包括明确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行注册制管理,债权投资计划等产品发行由备案制改为注册制;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明确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职由事前核准改为事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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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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