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将于近期发布
来源:天津北方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9日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保险业监管机构、学者、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等齐聚天津滨海新区,在2018年保险中介高峰论坛暨于家堡论坛上,针对“中国保险中介市场的转型与升级”碰撞智慧火花,把脉中国保险中介关键问题。中国保监会中介部副巡视员施强在会上表示,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和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基本完成了法定程序,将于近期正式颁布。
中国保监会中介部副巡视员施强:
保险姓“保” 三部规章将管理三类人和业务
总体上看,目前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平稳。截至2017年第三季度,全国共有保险中介集团5家,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223家,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1549家,保险经纪公司483家,保险公估公司336家,全国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936家,开展相互代理的保险机构法人机构57家,共实现保费收入26837亿元、人身险保费2199亿元,同比增长了24.5%,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7.6%。其中兼业代理渠道,专业代理渠道和营销人员渠道占比分别是38%、7.8%和41.8%。
2014年初至2016年初,保险中介监管开展了历史上规模最大,面度最广,动员全行业参与的保险中介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以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为抓手,突出问题,以风险为导向,开启了新一轮保险中介市场监管改革。
在清理整顿后,保监会印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改革意见全面规划了中介市场深化改革的目标、原则、任务,将完善准入退出管理,鼓励推动变革创新,强化自我管控,加强监督管理,注重行业自律,加强信息披露等列为重点的工作任务。对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保险中介监管工作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
在业务层面,施强表示,保险中介监管主要围绕建章立制,风险防范,要素市场建设这三项重点工作。这三项工作是内在统一、互为促进的,保险中介市场的有效运行,需要在政府的监管、外在约束下发挥市场自主调节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这需要以完备的制度规章作为基础。
施强说:“制度建设既是前期清理整顿、化解风险的成果,也是正本清源、深化改革的过程,总的思路是以保险法为统领,针对保险中介市场的三种人,三类业务分门别类制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的监管规定,提高规章的统筹性,通过制订这三部规章,实现从过去管机构,管批设,到将来管人,管行为的转变。这是保险中介发展与监管的顶层设计。目前,经过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和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基本完成了法定程序,预计很快将正式颁布。”
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魏迎宁:
保险业迎来快速发展
保险业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部门,是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几年,保险业一直在快速发展,2016年全国保费收入3.1万亿,截止2017年11月保费收入3.4万亿,近十年来,平均每年的增长速度超18%。保险业总资产,2016年达到15万亿,截止2017年11月达到16万亿元,平均每年增长约20%。
保险中介已经成为保险市场重要组成部分,中财院的保险中介的研究报告指出,从保费收入构成来看,来自保险中介的占了80%以上,保险公司直销的不到20%。魏迎宁说:“传统的保险中介升级到创新型的保险中介,需要扩大服务范围。比如投资、定价以及产品开发等,这对创新保险中介的专业水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保险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场也存在一些问题。2017年是严监管、强监管的一年,保监会发了“1+4”系列文件。引领保险行业回归保险本源,服务实体经济。除了监管机构方面,更需要保险中介恪守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