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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股不同权咨询结果数日内公布 疑设不同上市门槛

来源:新浪港股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8日

 
    新浪港股讯 港交所就“有关建议设立创新板的框架”咨询,计划于下周五(15日)公布咨询结果,并会述及同股不同权的下一步发展,及建议多项保障投资者措施。
 
  由于金融领导委员会已拍板在主板引入同股不同权的方向,故咨询总结亦会就此提及同股不同权的具体落实建议港交所发言人未有回应咨询总结的时间表,仅表示: “我们会快将公布咨询总结。”
 
 
  上市门槛研究不采用划一标准
 
  据悉,在上市门槛方面,对于新上市的同股不同权公司,无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以及来港作第二上市的同股不同权公司,在市值及其他财务要求上,均会有不同的上市规定,而非对全部同股不同权企业均采用同一标准。
 
  香港上市公司商会总干事黄伟明认为,本港引入同股不同权的做法正面,特别是若果能成功吸引到具规模的同股不同权企业来港上市,将能加强投资者的兴趣,做到活化二手市场的效果。
 
  出售后失特权投票权设上限
 
  至于在保护投资者措施方面,由于同股不同权被视为有损小股东权益,加上香港未有集体诉讼的法理背景下,故监管当局已研究多项保护措施,包括(一)建议设立日落条款,在特定时限后同股不同权股份会失去特权,(二)出售同股不同权股份,该批股份将失去较多投票权的特征,(三)为同股不同权企业设特定编号,以资识别,以及(四)同股不同权股份所相应投票权设有上限等。
 
  公共专业联盟财经政策发言人甄文星认为,若果加入太多投资者保障或令同股不同权失去意义,但强调亦要有一定的制衡。他建议,同股不同权企业的独立董事人数应该增加,“每1名执行董事要有2名独立董事的比例。”同时,具较多投票权的股份不能在选举独立董事中投票,以便加强董事会的监察能力。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早前已率先披露香港在引入同股不同权的时间表。他当时透露,在港交所于本月公布咨询总结后,将会与证监会就相关“上市条例”的修订作研究,并于明年3月再向市场咨询,目标于明年上半年完成,于下半年开始接受同股不同权企业申请来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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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港股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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