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再提失业保险金标准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5日
本报讯(记者邢生祥)青海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将青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最低工资标准的72%提高到90%。这是该省自1986年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以来的第12次调整,比1996年第1次调整标准增长了近11倍。
据介绍,调标后青海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的平均每人每月1080元统一调高到每人每月1350元。调标政策适用于青海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并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对于提高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水平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