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赣金网     今天是:2025年07月07日 星期一
站点—头部-广告位
当前位置:首页 >> >> >> 正文内容

遂宁银行资阳分行违反规定被罚31万元

来源:千龙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4日

    中国人民银行资阳市中心支行日前发布的资人银罚字〔2017〕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违反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资阳市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1万元。
 
  处罚信息截图
 
  资人银罚字〔2017〕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的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资阳市中心支行决定对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拾壹万元;对“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黄勇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分享:

来源:千龙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春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主办:赣金共赢(赣州)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金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2025067349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1187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